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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集团若不尊重市场规律早晚垮台

2019-08-02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李龙吟

您问我演艺集团是干什么的?

我没有系统的下定义的本事,只是有一点儿自己的想法。

我在演艺集团工作多年,根据我的感受,我认为演艺集团是这样的:坚持以弘扬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为主旨,研究和掌握市场需求和群众需求,按照艺术规律,打造演艺精品,再按照市场规律把它卖出去,并引导公众通过市场交换,消费、享受健康有益的演艺产品。

我得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提弘扬国家意志?因为演艺集团是国家办的,是“国军”,“国军”就必须维护国家利益,宣传和表达国家意志。民营剧团从职能上就没有这个责任,当然民营剧团不能反国家意志,但宣传国家意志不是它的主要责任,而国办的演艺集团必须承担这个责任。

为什么我想到弘扬民族精神?民族这个概念比国家要大,比如说中华民族好多人生活在国外,他们和国内的中华民族血脉相通,有共同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可不是只讲汉民族精神,是中华各个民族的精神,包含在一起,体现的是大中华的民族精神,国办的演艺集团有弘扬民族精神的责任,民族精神也是国家意志的支撑,是人民的意志。弘所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是国办的演艺集团和民营剧团的主国责任区别。

第二句话是:研究和掌握市场需求和群众需求,这一点非常重要。演艺集团是企业,企业必须研究市场需求。这和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不一样,政府主要是研究公共需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那是政府的事。可是企业必须研究市场需求,因为需求产生供给。企业还要研究群众需求,不是以研究领导需求为主。我们有些国家办的文化企业,整天看领导的脸色办事,以满足领导需求为己任,热衷于歌颂当政领导的政绩。好的领导也是希望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先的。满足了群众需求,才是真正满足了领导需求。不能认为领导和群众的需求是对立的,满足了领导需求,自己可以升官发财,群众需求靠一边。这种做法是非常可怕的,也是可恨的。这其实是在给领导挖坑。

第三句话:按照艺术规律,打造演艺精品。演艺集团是企业,但是是演艺企业,艺术产品的生产必须按照艺术规律办事,不能杂念太多。今天问问领导:“你有什么指示?”明天问问领导:“用某某唱歌行不行?”后天问问领导:“您看怎么改合适?”这样的艺术产品,你想达到一定的艺术水准是不可能的。演艺集团里,艺术家就是生产力,不尊重艺术家是搞不出好的艺术产品的。

第四句话:按照市场规律把它卖出去。好的产品,是为市场生产的,为需求生产的,但是得人卖,得想着卖钱。不能生产出来,以请到领导看为主,领导看了,给拨了专款,没赔,就完事儿了。这是好多国有艺术院团的普遍做法,这个不行,演艺集团不能这么干,你是企业,企业要追求利润,不是追求领导满意。企业不占领市场份额,早晚垮台。

最后一句:引导公众通过市场交换,消费、享受健康有益的演艺产品。市场是需要引导的,在市场上产品比较多的时候,公众选择什么产品有时是没有准主意的,就看谁会引导。任何产品在市场上卖得好,都是推销做得好,推销就是引导。我们不能说群众不买你的东西,是群众不识货。这种想法是愚蠢的。演艺产品是同样的道理,你排的戏没人看,你不能说群众没文化,那是你的所谓的有文化,群众不买帐,要找自己的原因。

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要引导公众通过市场交换欣赏艺术产品。企业的产品是通过市场交换实现价值的,不能指望领导给你组织观众,给我派票,也不能总是送票,养成观众白看戏的习惯。这不是企业行为,当然,也可能因为产销不对路,卖不动,只能通过权力,强迫公众消费,其实这很没面子,你不是为市场生产的,是为领导生产的,你拿到市场上不可能形成交换。

还有半句就是,要让公众消费、享受健康有益的演艺产品,演艺产品不一定非要是健康有益的,其实无害就行。但是国有文化企业,还是要强调健康有益,要不国家办你干什么?无害的事让民营文化企业去做,国家办的演艺企业,还是要强调健康有益,因为国家支持你嘛,你不为国家着想谁为国家着想?

说的不一定对,也没有逻辑,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