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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要为观众服务

2020-04-21 发表|来源:走完我们的下辈子|作者:无

戏是演给观众看的,戏剧创作是为观众而存在的。这一点,不论艺术家们主观上承认不承认,事实上古今中外的戏剧艺术无一例。没有观众,戏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换句话说,戏剧的演出依赖了观众才能成立,所以戏剧创作也必然受到观众的制约。

基于这种认识,中国戏曲艺术对观众十分重视,编、导、演从开始编剧本到把生动的艺术形象搬上舞台,时时刻刻不忘“观众”这两个字。以编剧为例,他们选用的题材,如中国历史故事,中国民间传说,社会上引人注目的新闻等等,大都是早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道的了,因此最能引起观众的兴趣。从导演和表演来看也是如此,中国戏曲的导演不是要求演员忘掉观众,而是随时提醒演员要记着观众的存在。演员上台之始要亮相,这是为了叫观众对角色的形象有一个鲜明清晰的认识;中国戏曲演员必须唱得好,舞得好,而且必须取得观众的赞赏和承认。凡此种种都是为了观众,以满足观众的欣赏需要为目的。这是符合戏剧艺术的客观规律的。在戏剧艺术创作中,想要忘掉观众的存在事实上是行不通的,这一点,古今中外都不例外,就是那些要求演员忘掉观众的某一流派的导演,也不能允许演员像在生活中一样说话、行动,因为那样声音低了,观众就听不清;动作的目的不鲜明,观众就看不明白。

明确地承认观众的存在,重视观众的存在,就能进一步支配和利用戏剧艺术的这一客观现律来完成创作任务。既然我们说演戏的目的是为了给人看,是为了影响观众,说得具体点,是要教育和娱乐观众,那么,对于戏剧的演出就必然要提出这样一些要求: 首先必须叫观众看得懂。然后更进一步是让观众感兴趣,愿意看。最后才能谈得上起教育的作用。如果观众根本看不懂,或虽能看懂但引不起他们的兴趣,那么不管这出戏多么充分地表现了编剧的思想感情,导演的创作意图,演员的高超技巧……对观众来说都是隔靴搔痒,毫无用处。

这个道理虽很浅显,但在实践中却并不是都能按照这条规律办事的。在中国戏曲史上虽然也屡屡出现曲高和寡的现象,但从主流来看,中国戏曲艺术正是接受了这方面的教训,才确立了以观众为中心的原则。中国戏曲艺术最可贵的一点就是严格掌握了这一条原则。中国戏曲有很强的思想性,但它表现得深入浅出,寓教于乐;中国戏曲很讲究娛乐性,所以它要求声容并茂,悦人耳目;中国戏曲最重视群众性,即所谓雅俗共赏,平易近人。这三者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

观众决不是仅仅坐在那里接受编、导、演提供的创作成果,他们自已就在参加创作。由于艺术创作和美直接相关,而美是人对事物作出的一种判断,与审美者本身有密切关系,没有人就没有审美判断,只有当人们和某个具体客观对象接触之后,并对该对象品评其美或丑的时候,才可能有美或丑的判断,可见美正是在审美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产生于审美活动之前。具体到戏曲艺术创作,编、导、演都只完成了一个阶段的创作任务,但就戏曲创作的最后完成来说,编、导、演任何一方都不能代替观众作为审美者在美的构成中的地位。

中国戏曲艺术在多年实践中逐步懂得了观众在戏曲创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要作到戏曲艺术创作使观众认为美,就必须主动争取观众参加创作。因此,中国戏曲艺术在创作过程中总是设法激发观众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调动观众的创作积极性,使戏曲创作在观众的参预下最后完成。一句话:中国戏曲艺术承认观众应享的创作者的地位,这是中国戏曲艺术的一个带根本性的美学原则,在中国戏曲艺术实践中随处可见。就戏剧来说,舞台这个条件的局限性是很大的,这就需要启发观众的想象,调动观众的创造力。如果我们认真分析戏曲演出,就会发现戏曲演员的创作每分每秒都离不开观众的配合。

戏曲创作的过程也就是观众欣赏的过程,只有通过观众的欣赏,才能最终完成戏曲的演出过程。观众在欣赏的同时,以合作者的身份和演员一起完成了戏曲的演出。当然,我们不能把问题引向极端,不能说戏曲艺术的舞台形象只是观众想象的结果,一点具体的东西都没有。观众不可能凭空想象,更不可能单独完成戏曲艺术创作。我们也不能认为既是以观众为中心,那么编、导、演所提供的具体形象就越少越好。认为具体形象越少,越能突出观众的中心地位,这也是不对的。

以观众为中心,也不是取消了编、导、演影响观众的权利,这两个问题,不能因前者而否定后者,也不能因后者而否定前者。以观众为中心,并不是要编、导、演单纯去迎合观众,去作观众的“尾巴”,不许有独立见解并以之影响观众。问题是编、导、演如果不能适应以观众为中心的集体创作关系,他们就不可能有效地影响观众。

通过戏来影响观众,就要以观众为中心来考虑问题,否则观众就不买票,不看戏,也就休想达到影响观众的目的。戏曲艺术是为观众而存在的,戏曲演出是依赖了观众才成立的,戏曲的创作是在观众的想象参与下最后完成的,这就是中国戏曲艺术的“观众中心论”的基本论点。戏曲艺术离开观众,就失去了客观的美的标准。这就是中国戏曲艺术最重要的第一项基本原理,这条原理表明了中国戏曲艺术对其服务对象、创作过程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本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