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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创作切忌“贪多嚼不烂”

2026-01-30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夕君

前不久,一档古装悬疑探案剧播出,引发观众关注。作品制作精良,试图通过悬疑故事勾勒时代文化图谱、深挖人物内心世界,受到广泛认可,相对厚重的文化容量在同类作品中也称得上出类拔萃。然而,该剧在悬疑故事逻辑上的薄弱、跳跃,融入现代价值时的生硬、刻意,也被部分观众所诟病。值得深思的是,上述情况并非孤例。不论表达意识、思想主题方面想法太多,还是技术运用、视听元素方面叠床架屋,“贪多嚼不烂”的现象在多种艺术形式的作品中有所体现,应当引起重视。

从积极角度着眼,“贪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创作者的艺术抱负。创作者努力让作品承载更加丰富的内容、寄托更加深广的情怀,无可非议。能让观众通过一滴水窥见波涛汹涌、江河奔流,说明创作者功力深厚、值得点赞。但是,先要有高质量的“锦”,方能“锦上添花”。相比于“一口吃成个胖子”,夯实基本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理应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就创作逻辑而言,任何一部作品的篇幅、体量都是有限的,过度追求全景式叙事、全方位展现、多类型融合,反而容易导致精力分散、重点失衡,致使线索纷繁却都浅尝辄止、人物众多却都轻描淡写、类型杂糅反显不伦不类。从观众接受角度而言,“贪多嚼不烂”的作品往往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感,难以给观众留下深刻的记忆点,也就难以形成情感共鸣与价值认同。

话剧《苏堤春晓》

世界之大、技术之丰,容易让创作者产生“造大船”的冲动。然而,什么都想说,几乎等于什么都没说。许多时候,创作是选择的艺术,甚至是放弃的艺术。无论电影《流浪地球》《哪吒之魔童闹海》,还是舞台艺术作品《苏堤春晓》《只此青绿》,表达意识清晰集中、题材处理干净利落、类型风格鲜明突出、门类特色发挥充分,是这些“出圈”艺术作品的共同点。哪怕博大丰富如古典名著《红楼梦》,也并未把“朝堂戏”放在前景,而是果断将镜头对准大观园,这无疑是一种极其明智的艺术选择。“少即是多”,应该是艺术创作中一个具有普适性的规律。

彰显“少即是多”的魅力对创作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出精确的选择、进行适宜的剪裁,需要魄力更需要眼光。创作者须心思笃定、头脑清晰,把想要表达什么、如何表达更好等问题想清楚。这份“内功”要从理论上引领、在观念上厘清,更要于创作中贯彻、在实践中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