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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参加首届晋剧艺术节相关活动的通知

2020-02-29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晋戏宣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参加首届晋剧艺术节相关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旅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根据省委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的工作安排,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于2020年9月在太原举办首届晋剧艺术节,期间将组织开展晋剧新创剧目展演和晋剧优秀青年演员折子戏展演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和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各推荐1台、山西省晋剧院推荐2台近年来(原则上不早于2015年1月)新创晋剧剧目参加“晋剧新创剧目展演”;各市和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各推荐2名、山西省晋剧院推荐4名晋剧青年演员(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携代表剧目折子戏参加“晋剧优秀青年演员折子戏展演”。另外,获得过“杏花奖”戏剧表演奖且符合年龄要求的青年演员可不受名额限制直接推荐。

二、推荐剧目必须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晋剧的表演艺术精粹。原则上大戏时长90分钟左右,折子戏时长20分钟左右。

三、每个推荐剧目需报送推荐表(见附件)1份、U盘视频1份、500字左右演出简介1份、高清剧照5张。“晋剧优秀青年演员折子戏展演”的推荐演员额外报送2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各市、各省直单位须出具推荐函并汇总材料后报送至省戏剧研究所,申报材料信封标注“首届晋剧艺术节申报材料”字样,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xxys2014@126.com,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主办方将统一安排演出场地及灯光、音响等,演出日程将于2020年8月通知各地。主办方拥有首届晋剧艺术节音像制品的播放权、使用权和出版发行权,参演单位对各自参演作品的版权负责并有义务参加主办方组织安排的精品晚会和其它公益性演出。活动期间,主办方将组织宣传报道,请各参演单位积极配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各演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次展演活动的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要按照精益求精的原则,切实提高参演剧目质量,全力确保艺术水准。

(二)提供资金保障。参加首届晋剧艺术节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市、各参演单位自理,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展演场租,并对参演文艺院团予以适当补贴。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参演演员、剧目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展演活动顺利开展。

(三) 切实加强安全。各市、各演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制定演出活动安全预案,落实好人员、场所、交通等方面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预防突发事件,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省文旅厅联系人:黎凤来   18834889777

省戏研所联系人:闫  钊   13803491522  闫  昕   18636509599

邮寄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36号省戏剧研究所

特此通知。

附件:

1. “晋剧新创剧目展演”推荐表
2. “晋剧优秀青年演员折子戏展演”推荐表

(附件可登陆山西戏剧网http://www.chnjinju.com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