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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涉毒艺人将被禁止参与文艺演出和制作广播影视作品

2020-08-06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晋戏宣

重新修订的《山西省禁毒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涉毒艺人将被禁止参与制作广播影视作品和文艺演出。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禁毒条例》。

《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广播影视制作、文艺表演团体和其他公众媒体不得邀请曾经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参与制作广播影视作品和参与文艺演出。剧场、影院、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公众媒体不得播出曾经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广播影视作品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不得提供其作品的视频点播、电视回看等服务。

省人大监司委负责人表示,与2010年修正后的《条例》相比,刚刚通过的《条例》结合实际进行全面修订,内容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较好地回应了社会关切,体现了山西特色。其中,在一些特殊岗位将吸毒筛查纳入安全管理制度,就是我省结合禁毒工作实际做出的首创条款。(小山 通讯员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