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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时代发展 云演艺业态将常态化

2020-12-02 发表|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作者:张丽敏

云演出、云直播、云展览、云综艺、云参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纷纷上“云”,似乎是一种无奈,是为了应对突如其来的“黑天鹅”而出的应急之策,事实真是如此吗?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了答案。

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推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

也就是说,其实这是新发展阶段必然会出现的产物,最终文化技术也将融合,只是疫情倒逼了数字文化产业迅速发展、逆势上扬,实现了用丰富优质的线上内容供给满足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因此,有必要通过政策的发布让“云文化”不仅仅是昙花一现,而是经过数字化的深入赋能进而形成产业,产生更大的市场价值。

《意见》表明,要培育云演艺业态:推动5G+4K/8K超高清在演艺产业应用,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引领全球演艺产业发展变革方向;建设“互联网+演艺”平台,加强演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支持演艺机构举办线上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舞台艺术演播知名品牌;推动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场所数字化转型,促进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展演,让更多青年领略传统艺术之美。

相信有了政策的引领,会让疫情期间出现的创新持续,而这才是数字化到来的意义所在。

例如,优酷曾推出直播节目《好好吃饭》,腾讯视频也推出了《鹅宅好时光》,都是通过“云直播”陪伴广大网友共度温馨的宅家时光,获得了口碑、流量双丰收。

当然,新型文化形态的兴起需要新型消费模式的匹配才能引导文化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意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提出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新型消费发展;提高文化消费便捷程度,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支持利用数字技术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产品,推动数字文化融入夜间经济,为夜间经济增光添彩。

“那数字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以后,大家‘宅’在家中了,线下体验不会受影响吗?”也有观点提出这样的担忧,事实上《意见》也早有应对。

《意见》将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作为重要理念,提出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发挥线上交流互动、引客聚客、精准营销等优势,引导线上用户转化为实地游览、线下消费,不断改造提升传统业态。线上线下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目前,我国网民规模达9.4亿,互联网普及率67%,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数字文化产品具有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符合年轻消费者消费习惯,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广泛普及以及网民付费习惯的养成,数字文化产品的消费潜力和市场价值将得到进一步释放。”业内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