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普法课堂】《著作权法》中的戏剧作品指什么?
2026-02-07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晋戏宣为在戏剧界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著作权法》《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戏剧工作者和全社会保护戏剧艺术知识产权的意识,持续提升文艺版权价值,凝聚文艺创新活力,共同建设清朗健康的行业生态,山西戏剧网将分期刊发由中国戏剧家协会推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法律支持的“戏剧普法课堂”问答,系统讲解戏剧相关著作权的法律概念,以及各种实操情境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向广大戏剧工作者和读者普及。
《著作权法》中的戏剧作品指什么?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依字面理解,该条规定的戏剧作品是指戏剧剧本。这与戏剧界认为戏剧作品是指包括戏剧剧本和舞台表演在内的“整台戏”不同。
现有司法实践中,戏剧作品仅是指供舞台演出的戏剧剧本,一个戏剧剧本无论被演出多少次,戏剧作品都只能有一部。
(撰稿:高晓峰、杨改凤、申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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