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普法课堂】对原创剧本进行改编或移植演出应注意哪些著作权问题?
2026-02-12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晋戏宣为在戏剧界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著作权法》《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戏剧工作者和全社会保护戏剧艺术知识产权的意识,持续提升文艺版权价值,凝聚文艺创新活力,共同建设清朗健康的行业生态,山西戏剧网将分期刊发由中国戏剧家协会推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法律支持的“戏剧普法课堂”问答,系统讲解戏剧相关著作权的法律概念,以及各种实操情境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向广大戏剧工作者和读者普及。
对原创剧本进行改编或移植其他剧种演出的过程中,原作者和演出方应注意哪些涉及著作权的问题?剧团未得到编剧授权,移植排演剧本,不给报酬甚至不署编剧名怎么办?
剧本移植是对剧本的改编或者复制行为,剧团移植剧本前应首先取得编剧许可,向编剧支付报酬,并不得侵犯编剧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权利,也不得损害编剧的其他著作权权利。剧团未得到编剧授权,移植排演剧本,不给报酬甚至不署编剧名,侵害了编剧的著作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撰稿:高晓峰、杨改凤、申谦)







童心筑梦 闪耀春晚
阳泉市豫剧团《红灯记》精彩亮相省城“
描绘戏剧振兴新图景
2026山西新春音乐会在太原举行
蒲剧特技惊艳2026中国网络视听盛典

晋公网安备1401090200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