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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普法课堂】戏剧演出过程中,为何观众不能拍照或者录像?

2026-02-26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晋戏宣

为在戏剧界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著作权法》《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戏剧工作者和全社会保护戏剧艺术知识产权的意识,持续提升文艺版权价值,凝聚文艺创新活力,共同建设清朗健康的行业生态,山西戏剧网将分期刊发由中国戏剧家协会推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法律支持的“戏剧普法课堂”问答,系统讲解戏剧相关著作权的法律概念,以及各种实操情境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向广大戏剧工作者和读者普及。

戏剧演出过程中,为何观众不能拍照或者录像?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根据以上第(四)项规定,未经表演者许可,观众不得对表演者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

在现行法律的规定中,戏剧编剧、剧团及表演者对演出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及表演者权,并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因此,戏剧演出过程中,为避免侵权,观众不能拍照或者录像。

(撰稿:高晓峰、杨改凤、申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