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厅党组会议定等程序,提出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等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 示 时 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
业务咨询电话:0351-7325185
纪检监督电话:0351-7321720
电 子 邮 箱:sxfeiyichu@163.com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1307办公室
附件: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pdf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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