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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优秀成果汇报演出的通知

2025-05-31 发表|来源:文旅部|作者: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在现场展示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决定举办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优秀成果汇报演出,同期举办戏曲教育教学研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参加优秀成果汇报演出的对象为: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优秀学生节目(参演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

(二)参加戏曲教育教学研讨会的对象为: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入选院校,每校可选派戏曲院系负责人、教研组长或专业骨干教师1-2人。 

二、活动时间 

优秀成果汇报演出:6月6日晚,6月7日晚

戏曲教育教学研讨会:6月7日上午、下午

三、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25年6月4日14:00前(优秀成果汇报演出) 

2025年6月6日下午(戏曲教育教学研讨会)    

报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济南西城泉盈酒店(长清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567号)

四、相关准备  

(一)优秀成果汇报演出

1.着装要求

剧目:参演院校自行安排学生的化妆和头饰,穿戴相关剧目全套剧中人服装(包括配合人员)。

2.伴奏/器乐演奏要求 

参演院校自带乐器,统一着装,做到干净整洁利落。

3.字幕要求

参演学校报到后,应向举办方提交准确规范无误的相关剧目唱念电子版,统一字号,唱词和念白兼顾,注明剧种和剧目名称。优秀成果汇报演出现场字幕由参演院校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操作。

4.舞台道具/装备要求

由参演院校自行安排学生参演剧目使用的舞台道具等特殊设备。举办方负责提供灯光、音响、伴奏谱架、折叠椅及舞台演出桌椅等基本设备。

参演院校如有配演、乐器、服装,以及桌椅、景片等大道具需要举办方支持,可在报到前向举办方提出。

(二)戏曲教育教学研讨会

研讨会以“薪火相传·梨园新声:新时代戏曲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路径探索”为主题,分为主题发言和分组研讨。请参加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做分组研讨准备。

五、参演组织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加优秀成果汇报演出院校的统一组织,各共建院校负责本校参加优秀成果汇报演出师生的统一组织。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共建院校可选派不超过3名本单位或本系统相关工作人员观摩优秀成果汇报演出。 

六、活动费用 

参演单位及人员的城际往返交通费、展演期间食宿及市内交通费、化妆师费用等由各单位自理;参演院校应为参演人员购买用于保障活动安全的保险,费用自理。戏曲教育教学研讨会参会人员差旅费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请参演院校科学合理安排优秀成果汇报演出前训练计划,尽量避免出现学生意外受伤或其他影响演出的情况。 

(二)参加优秀成果汇报演出的院校报到时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优秀成果汇报演出抖音平台直播未成年人出镜同意书(附件2,需加盖学校公章);2.优秀成果汇报演出安全承诺书原件(附件3);3.保险单。以上资料一式一份,A4纸打印。

(三)请各院校于6月4日前将戏曲教育教学研讨会参会回执反馈至电子邮箱。

(四)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共建院校于6月4日前将观演回执反馈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冯老师:0531—86522316,18660155186

电子邮箱:lihuabei2025@163.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2025年5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