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山西戏剧网 > 豫剧 > 资讯 >

长治:戏曲电影《母亲》拍摄完成

2016-07-21 发表|来源:长治日报|作者:解婷
舞台剧资料图

由长治市豫剧团、长治银光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线公司、市兆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我省首部廉政法制题材的戏曲电影《母亲》目前已拍摄制作完成,填补了长治市多年来在戏曲电影方面的空白。7月19日,长治市委宣传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辅刚对影片进行审看。

该片是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资助项目,由舞台剧改编而成,讲述了一个关于敬廉崇洁、遵纪守法的亲情故事。通过某县村民李菊英与工人贺志刚组成再婚家庭后产生的矛盾和纷争展开剧情,旨在进一步弘扬法制精神,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剧中女主角由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红梅大奖”、山西省“二度杏花表演奖”获得者闫清珍饰演,其他角色均由市豫剧团演员出演,影片将在全国农村院线放映。

王辅刚强调,要充分发挥影片的教育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各相关单位要抱着对工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严把影片质量关,在细节上精益求精,多方听取专家意见,对影片进行最后的打磨修改,尽全力为人民群众奉上一道主题鲜明、深寓教化、艺术精湛、亮点频现的文化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