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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目宣传别搞“标题党”

2015-04-14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罗群

近年来,舞台艺术演出市场日渐火爆,越来越丰富多样的作品涌现在观众面前。京剧、昆曲、歌剧这一类对作品性质、类别的概括性描述已经无法表达主创团队力推作品的决心,他们因而为作品打造了一系列更为具体形象也更加吸引眼球的宣传语,诸如“小剧场京剧某某” “实验性歌剧某某”等。作品名前面的“帽子”显示出主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积极寻求差异性和亮点的努力,值得肯定,但是如果“帽子”太大、太长则往往适得其反。笔者以为,剧目宣传别搞“标题党”。

在这方面处理得比较好的,要属去年在北京上演的一桩昆曲盛事——七大昆团上演8个版本的昆曲《牡丹亭》。为了突出同一作品不同版本的差异,各团分别为自己的演出版本命名为大都版、御庭版、天香版等。就拿北方昆曲剧院的大都版来说,“大都版”这一说法起于北方昆曲剧院排演的《西厢记》,由于《西厢记》诞生于元代,而北京正是元大都所在地,因此地处北京的北方昆曲剧院就将这一版《西厢记》命名为大都版。尽管《牡丹亭》并非元代的作品,但是“大都版”3个字早已深入人心,因此北方昆曲剧院在《牡丹亭》的冠名上沿用这一称谓,很好地巩固了自己的文化品牌,观众对此也已了然于心。

江苏省苏州昆剧院的青春版《牡丹亭》也是这个道理。尽管这一版本及其主创经过多年沉淀,如今都已不那么“青春”,但“青春版”的说法已为大众所熟悉和接受,命名上沿用这个说法无疑对吸引观众来说很有好处,要知道“约定俗成”的力量是巨大的。青春版《牡丹亭》在日前落幕的国家大剧院昆曲艺术周中显出强大的票房吸引力便证明了观众对这一版《牡丹亭》的认可。

大都版、青春版等说法言简意赅,便于记忆和流传,但是不少作品的主创似乎不满足于如此简单的只言片语,他们倾向于浓墨重彩地为自家作品“化妆”。笔者就曾见到某话剧和某歌剧不约而同地将自己定义为“大型原创史诗”。如果以《荷马史诗》的体量为标准,将一台两小时左右的演出称为“大型史诗”恐怕略有不妥。如果说上述两作品题材重大、关怀深远,自称“大型史诗”情有可原,那么有的作品将“大型原创”“悬疑”“音画”以及一些笔者认为颇不易理解的新奇词汇排练组合起来加在自己身上,则真的让观者无所适从了——一看宣传语便是一惊,但真的不明白这作品是讲什么的、特点何在。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若是器搞得太利,事却不善,那可就太尴尬了。退一步讲,即便作品果真高明得空前绝后,如此拗口的冠名观众也记不住不是?

想当年,孔老夫子探讨内容与修辞的关系,说“辞达而已矣”,即辞能达意即可,用力过猛往往过犹不及,这个道理今天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