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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戏剧走进互联网

2015-11-20 发表|来源:中国晋剧艺术网|作者:王笑林

山西大剧院宽敞舒适的剧场里,一部非常好的戏曲马上就要开演了,兴致勃勃的观众们纷纷拿出相机和手机对准即将开演的舞台拍照。忽然,剧场的服务员举着一块打出“禁止拍照摄像”的电子显示屏,从前面走到后面,警告着准备拍照的观众。现在的观众还是非常自觉的,看到不允许拍照的警告,只好无奈地收起手中的镜头。场灯暗了,舞台亮了,音乐响起来了,戏也就开演了,部分观众却忍不住了,镜头再次举起来了……这可忙坏了尽职的服务员。他们跑前跑后,挤过坐满观众的座椅,走到不甘心的拍照观众面前,压低了声音,非常有礼貌而又严厉的要求拍照的观众把手机和相机收起来。我不知道禁止观众在这出戏演出中不准拍照,是剧团的要求还是剧场的规定,但是我觉得下禁令的人思想观念还是生活在20年甚至是30年以前。

禁止观众在观看舞台演出时拍照,除了是避免闪光灯对演出造成不利影响之外,主要还是考虑“版权”问题,怕有人把舞台上演出的节目“偷走”,用到自己的作品之中。甚至是怕有观众把节目私自录制下来,在创作者还没有发行视频产品时,出版“盗版”光碟。这种担心是应该有的,不过应该是在十几年前。最早是在电影院里,有人把刚刚上映的大片,用家用摄像机偷偷拍摄下来,刻录到碟上,摆在地摊上出售。人们把这种盗版光碟称作“枪版”,用来区别正规合法的“正版”光碟出版物。当然,正版光碟要比“枪版”的地摊光碟贵多了,所以“枪版”价钱不高,但也是遍地开花,充斥在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那时的电影院里,服务员也是时刻紧盯着黑暗中的观众,寻找图谋不轨的盗版者。随着高科技和互联网的发展,这种“小儿科”的做法早已经绝迹。为什么?没人要!随便一个好的电影或者好的电视剧,只要家里有网络,上网看或者下载到手机、电脑以至直接在家里的电视机前面观看都行,品着香茶,吃着零食,欣赏着高清画面,聆听着立体伴音,还不误家务事,要多舒服有多舒服,谁还愿意看地摊上偷录的“枪版”片子呢!

再看我们的舞台剧,有人盗版在大街上卖吗?有人卖,有人买吗?连现在的音像书店都惨淡经营,戏曲光碟市场早已大不如前喽。高科技这玩意儿你不服不行,地摊上没有出现盗版的戏曲光碟,倒是出现了一种叫“看戏机”的新鲜玩意儿,贵的大几百,便宜的一、二百块,一张小小的储存卡,竟然可以放几十部戏曲节目。虽说没有电影那样的高清,但是对戏迷来说,蹲在自家门口的石凳上,观看或者聆听自己喜欢的名家唱段,岂不也是赛过活神仙!节目从哪里来?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要下载多少有多少,“空中大舞台”就是为咱戏迷开的,完全免费!到剧场“偷录”?傻不傻啊,有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人吗?那不让观众在剧场拍照、摄像的目的何在呢?戏曲做为艺术品有其社会性,但也是商品,没有任何一个剧团不希望自己演出的剧目能卖出票,能有大的收入。是商品就需要让大家知道,就要做广告,“酒香还怕巷子深”呢,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市场经济嘛!但是,做广告要花钱,这对于捉襟见肘的戏曲表演团体来说是个两难的问题,既不愿花钱做广告,又怕没有台口没收入。遗憾的是放着现场的免费广告却不去做,这就是剧场里拿着手机拍照的观众。如今的手机可了不得,有句流行语是“人人都是摄像师,处处都有电视台”,只要用手机拍下来,立马就放到他的微信朋友圈了,如果朋友们再一转发,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接收到演出的信息了。这比在电视台做广告、飘字幕省钱又省事,何乐而不为。况且,戏迷的朋友圈大都是有共同爱好的人,演出信息给了他们比在电视上让无数不相干的人看到要有针对性的多。不让剧场观众拍照,岂不是“自绝于”观众和演出票房吗?看看,又是一个傻子的做法吧!要我说,剧场里的电子屏应该提倡“禁开闪光灯,欢迎来拍照,发至朋友圈,免费做广告”。其实,这就是在利用互联网的威力发挥为戏剧服务的作用。把这种做法引申开来,剧团还可以提前做一些短的视频宣传广告,免费让周围的人,包括剧团自己人,用微信在朋友圈传播,扩大剧目的影响,扩大观众的认知度。这些都是戏曲艺术跟上时代前进步伐所应该做的事情。我的微信朋友圈就经常收到大家发来的剧团演出和排练的照片,无形之中也是做了宣传广告。

戏曲跟上时代的步伐,还有许多事情可做。前段时间,因为搞一个项目的需要,想找老的传统剧目《唐王游地狱》的剧本看看。但是手头的剧本内容不全,许多唱词和对白都不完整。在互联网上找了一下,也基本如此,没有达到我的目的。忽然有一天在一个戏曲网站的视频节目里找到了这部戏的豫剧演出实况录像。好家伙,连续十集,每集最少也有五十多分钟。长是长了些,但是内容特别全,什么对白、唱词、人物之间的关系等等,就连大量的“水词”、重复的唱段都有。当然,对一般观众来说,这样的演出本是太“水”了,可是对我来说却如获至宝,于是下了不少功夫,硬是把其中的唱词、对白从屏幕上都抄下来,也就有了一部比较原始的《唐王游地狱》完整剧本。在整理剧本的时候我就想,难道互联网上的戏曲视频仅仅起到了一个资料保存的作用吗?如果我们把剧团经常演出的剧目都编辑成视频节目放在网站上,通过网页上给其他产品做的广告,岂不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戏曲节目和影视节目不一样,她是一种受惯性欣赏的艺术品,就是能够反复的欣赏。好比流行歌曲,可以反复的聆听而不会觉得腻歪。特别是熟悉的、听惯了的旋律,会更加深入你的心灵,久久难以忘怀。如果你在视频网站上听到、看到了某个戏曲节目的录像,往往会在剧团真的来到你所在的城市演出时,你会掏钱买票一睹真容。而且,剧场的演出效果和在电脑甚至是电视屏幕上观看的效果,那是截然不同的。有这个渠道,剧团的人们不妨试试。

互联网的繁荣,对一些人来说是大好事情,但是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就未必是好事。就拿网购来说,有了互联网,成就了电商的辉煌成就;但是对实体店来说就是灭顶之灾。面对气势汹汹的网购和电商的冲击,受租金、人员费用制约的实体企业,只好关门大吉。但是,网购也不是人人都喜欢。就拿喜欢看戏的中老年观众来说,几乎可以说绝大部分不会去网购。且不说他们不会上网玩手机,就是成天能玩微信的人,也轻易不敢对网上看的着、摸不到的商品下单。更何况在乡下的老年人了。其实,实体店的衰落是给了我们下乡演出的剧团的一个求之不得的大好机遇。逮住这个机遇的人并不是我们剧团的人,而是看戏的乡下人。每当我们下乡演出的时候,不少当地的小商小贩就凑上来了,他们比剧团还辛苦,早早支上摊子,卖小吃、卖衣服、卖土特产……俨然一个小的农贸市场。这可真是,剧团搭台,小贩“唱戏”,不过唱的是赚钱的戏。这种好事,剧团为啥不能做呢?演出场地的周围,就是临时的集贸市场,舞台的两边就是最好的商品售卖场地,什么日用百货、衣服鞋帽,都可以给老乡们送去,让他们看着、摸着挑选。我们可以把本地的土特产带到演出地售卖,还可以把当地的土特产带回本地销售。反正道具车上的小空地有的是,来回运费完全可以不考虑。内蒙古的皮货便宜,带回来在晋中卖;山西的陈醋、汾酒质量好,带到内蒙古、陕北去售卖。咱老西骨子里就有晋商的血液,做买卖向来是行家里手!就是在剧场里演出,我们也可以利用剧场的前厅开演前的时间,或者是演出中间休息的空挡,售卖一些剧场容许出售的商品,积少成多,也是一笔不菲收入啊。当然,办这样的流动超市,别忘了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据说,互联网是个“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做不到”的新鲜玩意儿。戏剧界的能人高手多的是,可能开始我们还不了解,等到大家都认识到它的长处短项,一定会让互联网为我们很好的服务,毕竟一切东西都是为人服务的,不能让人为东西服务。

戏剧评论家、中国晋剧艺术网首席顾问 王笑林 /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