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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支点”,应由谁来撬起

2018-05-02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李震
传统文化的“支点”,应由谁来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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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5000多年连续不断的文明史和56个民族各自灿烂的文明史,决定了中国是世界上传统文化积淀最深厚的国家之一。在今天,中国传统文化正在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和平崛起的推动力,正在成为中国故事、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取之不尽的源泉,同时也将成为中国特色文化产业无与伦比的资源库。

中国传统文化的产业化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人们一方面在抱怨,中国如此悠久的历史、如此丰厚的文化资源,却在文化产业领域里赶不上只有二百多年历史的移民国家美国,甚至赶不上在中国文化哺育下成长起来的日本和韩国;而另一方面却又惊呼,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所在,绝不能因产业化而被铜臭所玷污,更不能被技术所篡改。因此,保护和开发、精神与金钱、人文与技术的两难选择始终横隔在文化与产业之间。

事实上,近年来因产业化开发而遭到破坏的传统文化资源不计其数。同时,可以充分开发利用的传统文化资源同样不计其数。从文化产业开发主体来看,懂文化的人士,不懂产业;而懂产业的人士,又不懂文化。同样,具有某种文化情怀的人不懂技术,掌握着前沿技术的人又未必了解文化。诸如此类的错位和缺位现象,也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开发中的普遍问题。

那么,到底该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产业化问题?传统文化产业化到底该持有何种策略?

传统文化是一个巨大的集合名词

传统文化包括了各种不同类型、不同特质的文化,其中有些文化是可以被产业化的,有些文化是不可以产业化的,有些文化只是可以通过特殊的手段,适度地产业化。因此,产业化应该在区分传统文化的不同类型基础上进行。譬如,传统文化可以分为固化的文化与活态的文化。固化的文化主要包括典籍、文物、古迹等等;活态的文化主要指至今仍然在各民族民间生活中延续的传统习俗和文艺,也就是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文化也可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一般是固化的、物化的和有形的传统文化,主要包括文物、古迹、民族传统建筑、民族传统生产与生活器皿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是指那些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具体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

无论是固化的文化与活态的文化,还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产业化开发的策略,既有共同的一面,又有各自不同的方面。共同的一面,就是必须保证其固有的形态和属性不能被破坏或者改变;而不同的方面则各有各的不同。一般来说固态的、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被用于旅游观光业、博物馆业、展览业,但必须是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进行;而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不能破坏或改变其原生状态,但却可以将其符号化,在演艺、影视、文学生产中结合新的时代元素加以再创造,而且这样的再创造不仅不会对其本身造成破坏,反而可以使其在新的时代中获得再生。譬如,“刘三姐”是从唐代就开始流传于南方多省区的一个传说中人物,从清代、民国到建国后被改编为多个剧种的戏剧作品、电影和歌曲。2000年后由张艺谋导演的《印象刘三姐》,将其与桂林山水和现代声光电技术相结合,创造出全世界第一台山水实景演出,开创了国内文化产业中著名的“印象系列”。但这一切都没有对刘三姐的传说构成任何破坏,反而使其得到了不同形态的更大范围的传播。类似的成功例证还有赵季平影视音乐对京剧、晋剧、秦腔、传统礼乐和民间音乐的提取,并由此对影视产业的有力支撑。

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是中国传统文化产业化的瓶颈,也是坦途

与美、日、韩文化产业相比,中国文化产业的主要差距表现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程度不够。新兴科技,特别是在数字技术基础上形成的互联网络、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正在成为文化产业开发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如果用最先进的数字技术,去保护和开发世界上最庞大、最丰富的传统文化,必将成为文化产业的一条坦途。而且这条坦途必然会通向不可限量的精神价值和经济价值。

数字技术已经在影视、动漫领域创造了产业奇观。近年来,新兴的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数字技术,正在文物修复与保护、数字博物馆建设、非物质文化的影像还原与传播等领域,为传统文化产业化,拓展新的空间。

传统文化产业化的核心是创意转化,而非实物改造

目前,中国传统文化产业化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创意转化能力不足,且往往由于创意缺失,许多文化旅游产业只能对文物、古迹等实物进行直接改造、乱开滥发,导致了一些重要文化遗存遭到破坏。

中国丰厚的传统文化本身,为创意的生成提供了无限可能。传统文化的产业化可以通过大量的创意与科技,以及与市场、与国内外不同的文化消费需求对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化道路。所以创意能力的提升和创意人才的培养,应该是目前中国传统文化产业化的重中之重。

文化产业,应成为中国重要的支柱产业

中国文化资源的深厚,传统文化产业化要创造经济价值。但对于和平崛起中的中国来说,传统文化产业化的最终目的和更大意义,在于中华民族精神价值的发掘和传播。

中国丰厚的传统文化中潜藏着大量为当今世界所需的精神内涵,如仁德价值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等,这些精神价值一方面要依靠文艺作品的再创造去传播,同时也要靠中国化的文化产业、文化产品和文化消费,向更多的普通大众传播。因此,传统文化产业化最重要的一个策略就是要处理好义与利、精神与金钱的关系,从而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能够传播中国价值观的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