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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网络文艺评论”值得重视

2020-09-14 发表|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陈光宇

这里所说的“泛网络文艺评论” ,指的是在全媒体时代,网民群体在互联网上对文艺作品的所有点评、评论和评价,其外延包括几句话的点评、视频解说、实时弹幕、吐槽、留言以及打分等。评论主体既有各网络平台“大V”“意见领袖” ,也包括众多普通网友。这些依托网络载体的文艺评论,呈现碎片化、情绪化的特点,同时又浅显直白、一目了然,由其组成的对某个作品的“立体化”“全景式”的评论,渗透到了网络全媒体的方方面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影响网友对于文艺作品的印象、兴趣、判断和喜好,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文艺作品的命运。

这些碎片化的网络评论数量庞大、繁多,分布在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包括微博、微信、抖音以及豆瓣、知乎、“B站”等相关网站和APP中,想要完整捕捉网络上对于某个文艺作品的评论并非易事。而这些网络评论“碎片”单独看来并不起眼,但整体上却代表了众多网民对于文艺作品的直观感受和评价思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大众尤其是年轻一代群体在文化消费和文艺审美方面的状况、特点和趋势。对于文化制作机构和创作者来说,了解大众对具体作品的评论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系统了解文化消费市场动向以及受众对创作的意见建议,对于进一步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各大网络平台也通过收集用户文化消费的大数据来了解受众的文化消费偏好,但是这些通过点击率、收听收看率获得的定量数据较为表面化,缺乏具体深入的数据,尤其是对于评论性的文字内容,大数据难以捕获具体有效的信息。

同时,碎片化的网络评论往往充斥着情绪化,虽然简单直接,但却不够理性,多是一些感性直观的评价。当然,这些感受也切切实实地体现了文化受众的消费心理。做好文艺评论和引导,既要了解作品,同时也要了解观众,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文艺批评的人民性标准。而且,只有真正了解观众的文化消费心理,才能切实引导观众的文化消费。当前,我国普通大众的文化消费水平仍然处于比较低的层次,这种低层次不仅体现在文化消费支出在日常生活总支出中比例不高,还体现在文化消费内容的品位和质量不高。随着我国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文化消费支出持续增加,文化消费内容的低层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诟病。在信息内容爆炸和各种“算法”横行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普通受众往往难以主动选择高质量的文化内容,而是被动地接受大量水平不高乃至粗制滥造的文化内容,被感官娱乐所消费,越来越多缺乏判断力的青少年甚至儿童成为被网络娱乐“绑架”的一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低俗不是通俗,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 ”对于这种现象,文艺评论工作者理应也完全能够在其中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夏潮指出,“文艺评论要接地气,不能只在圈子里搞,自娱自乐,写出来的东西老百姓不看。 ”的确,我们的专业文艺评论要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走出圈子,实现“破圈” 。在这方面,豆瓣、知乎和一些专业艺评公众号走在了前面。当然商业性文艺网站也有自己的弊端,容易陷入被商业利益绑架的境地,从而失去公众信任。如果能够将专业文艺评论的学术性与通俗易懂、直抒胸臆的网络评论结合起来,通过专业性视角来梳理和分析网络评论的庞杂信息,从而得出有价值的信息,这不失为一条有价值的途径。当然,难点也在于如何系统梳理和分析网络上如此庞杂琐碎的文艺评论信息?

笔者认为:一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大数据,增强文艺评论的统计学思维。美国作家本·布拉特以上千本著名文学作品为数据库,与数百万个单词做比对,利用前沿的技术和算法,结合统计学理论,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新颖的文学评论方法,他同时还将这种方法广泛应用于音乐、影视剧、综艺节目的分析和评论中。同理,大数据的分析方法也完全可以应用于对网络中海量的碎片式的文艺评论的分析中,当然这需要一定的统计学基础,如果文艺评论可以结合大数据统计方法,或许会是文艺评论的一种新形式。二是要对传播学、社会学、大众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在戏剧和影视领域曾盛行过一段时间的观众学研究,重点关注从受众的角度研究文艺传播和文艺创作,而不是通常从艺术本体的角度来研究。应该说,观众学的研究角度理应是文艺评论的一个重点,文艺评论不能只关注作品,而忽视了受众,毕竟作品的价值还是要在与观众的互动中得以实现,尤其是商业社会中的大众文艺,离开受众,文艺作品的价值是无法得到真正体现的。从观众的角度进行文艺批评和研究,必然需要了解观众的群体心理特点、文艺传播的规律、文艺社会学等相关知识,这对文艺评论无疑是有益处的。最后,专业的文艺理论和文艺评论知识当然是最为重要的,否则对网络文艺评论的研究就会陷入表层化的境地,无法揭示文艺评论的深层内容。很多商业性的市场调查公司、咨询分析机构虽然在大数据整理和分析方面拥有优势,但是对于文艺理论和艺术创作缺乏了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分析的深入性和有效性。

目前,国内提供艺术商业咨询的机构越来越多,利用大数据参与文艺创作和运营也越来越受到一些制作机构的重视。阿里文娱、爱奇艺、雅昌等文艺商业机构纷纷通过大数据参与指导作品创作和运营,还有一些原有的大数据公司比如海量等,也开始进入艺术领域,探索大数据与艺术创作运营的链接。从未来趋势看,大数据与文艺创作的结合不可避免,而“泛网络文艺评论”是其中的富矿,也是专业评论工作需要重视的一块内容。

(作者系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