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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走向云端 绘就美好生活

2021-01-11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周慕超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国有文艺院团被逼上了“云端”。种类丰富、便捷实用的APP快速普及并成为人们日常使用的首选,为国有文艺院团的发展创造了转型新机遇期。5G商用网络的应用使得创作者可以实现信息的零延迟交互,为文艺作品的线上创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基于此种发展背景,大批国有文艺院团快速反应、积极接纳,应用新兴科技向线上虚拟空间发力,主动进行自我转型,尝试“互联网+文艺作品”的多元可能性,为自身发展开辟了崭新空间。

下一步,为更精准、更高效地线上发力,更好地融入市场,国有文艺院团还从“云端创作”“数字消费”“线上传播”3个方面入手,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实现院团线上、线下同步发展,联动云端庞大的受众群体,打好线上突围战,创造出更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云端创作

资源共享与平台搭建是关键

科技在改变世界的同时,也使得艺术的表现形式愈加丰富。必须承认,云端创作方法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其自身完善程度、管理办法匹配,还是应用设备的配套都还存在一些局限,所以清晰地认识云端创作的短板,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办法,是国有文艺院团利用互联网打造全新创作平台、提升创作效率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云端创作短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尽管5G网络平台给人们带来了良好的网络环境,但高质量的音视频设备、更便捷的通讯终端甚至VR设备、人工智能设备等都还有着较大的升级空间;二是云端创作目前还做不到完全依托于虚拟空间,以歌剧、戏剧、舞剧为主,在硬件设施与场地方面,线上难以满足一些作品的创作需要;三是依托虚拟空间,内部容量远大于实体空间,这意味着院团可以同时推进数个项目,而如何统筹协调对项目进行有效管理面临着挑战;四是云端创作与实体创作同轨并进已经成为院团剧目创作的新常态,二者如何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尚待探索。

鉴于此,为解决这些短板,国有文艺院团首先应借助云端空间,充分挖掘并整合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与国家政策相符且优质的文化、艺术创意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其次,利用5G技术将“创作云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打通,侧重个人表现的作品可以完全采用云端创作的方法,而侧重队形调度与团队配合的作品则可尝试双线协同创作方法来优化创作效率。再次,无论是云端创作还是实体创作,都必须遵循艺术本身的发展规律,同时院团应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对作品质量严格把关,创作出真正能够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作品。

数字消费

服务体验与双线并轨是突破

把握住文化艺术消费市场新一轮升级变革的大趋势是国有文艺院团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是要把握住“科学创新发展”这个大方向。2020年全国两会首次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其中5G、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中心建设等表述无不预示“线上虚拟市场”即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而这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正是国有文艺院团线上持续发力的根本性支撑。在运营模式层面,打造智慧院团、云剧场、沉浸式剧场的同时,积极开发新产品、培育新业态、拓展新受众,带动线下实体剧场发展。

二是积极向产品创作型院团转型。通过消费满足需求是人们进行消费行为的根本动力,相较于线下实物消费和服务性消费,数字消费与服务拥有更便捷、更多元、更智能的优势,消费者的可选择性越高,获得的消费满足感越强,对此种消费的依赖程度就越深。因此,国有文艺院团的运营应向产品创作型院团转型。云端创作平台的构建能够极大地降低创作成本,按照院团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强化作品创作能力是可行的。再者,未来数字消费仍将保持持续平稳上升的态势。国有文艺院团应把握住双线同轨并进的趋势,促进线上数字消费与线下实体消费协同发展。积极借助科技手段,为线上线下两个平台的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文化消费体验。

此外,院团自身也应重视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问题,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素养的“两栖型”院团人才,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奠定人才基础。

线上传播

信息安全与版权保护是难点

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更迭换代,为艺术作品更新了前所未有的传播环境、手段与媒介。较传统传播方式而言,线上传播方式具有多项互动性、成本低、产出率高、受众覆盖面广泛等优势,但线上传播信息管理的困难、版权问题复杂等局限性也较为突出。

为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重视创作者的版权保护、保障院团线上传播途径的安全与畅通,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思考。一是以国际视野结合我国国情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规范线上传播的机制与内容。二是传播优质内容,潜移默化地提升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能力,使得老百姓逐步养成线上文化消费的习惯。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