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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星因何而闪耀?

2021-10-11 发表|来源:文艺报|作者:司若 王法严

1962年,在周恩来总理的关心下,文化部评出了赵丹、白杨等22位“新中国人民演员”,这就是后来在几代影迷心中闪闪发光的“二十二大电影明星”。虽然大众更愿意呼之为明星,但是从其本名中,我们可以看出新中国明星评选的落脚点——人民性。

这一命名方式和新中国的“人民教师”“人民警察”等命名逻辑是一致的,即回归其职业本源,更强调文艺工作为大众服务的属性。归根结底,演员是这个社会千百种职业的一种,其光荣乃至“光环”是喜爱演员的大众所赋予的。人民演员的称号不仅是对演员职业热忱的肯定,更意味着其在人民中间的卓越影响力。

这种由领导人亲自部署,各大电影制片厂齐心协力推选明星的阵势如今已很难见到。在文娱生产日趋市场化的今天,评选明星的“权力”也已经越来越分散。随处可见的各类明星榜单似乎在说,这是一个更加星光熠熠的时代,也不禁令我们发问:群星是因何而闪耀的呢?

有人说,明星的闪耀在于其自身优秀的素质。这话倒不假,“明星”一词本就可以用来指代各行各业的杰出人物,但是在当下的语境中,却更多地用来代指娱乐圈的知名人物。在后者意义上的一些被标榜为明星者,是否在自己的本职领域取得了足够的成绩?又是否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呢?近期一批违法悖德的“明星”被处理,似乎就是一个反例。更遑论那些打着明星旗号,鼓动粉丝掏心掏肺又掏钱的“饭圈”乱象,不仅严重影响了整个文娱产业的形象,更是触碰到了法律的边界。一个健康的明星成长体系,必然离不开对于法律的尊重。法律是底线,道德亦是约束。我们呼吁“货真价实”的明星,也并非苛求道德上的完人。但是,社会的公序良俗,其不容触碰者,应该为人所知、为人所敬。

也有人说,明星只是凭空制造出来的。不难发现,在造星、炒星的活动中,本来只是网络基础术语的流量一词屡屡浮现,在一个不良的行业生态中竟幻化出令人吃惊的图景。由此衍生的“流量明星”一词更是清晰地指出了当代“明星”制造的吊诡之处:本该带来流量的明星,反过来却成为了流量的“产品”。流量明星的大行其道,仿佛在表明人们喜爱的是附着于明星周围的缥缈流量。然而我们知道,如此偏爱流量的实为流量背后的推手。在无数服务于造星的“流量事件”背后,都充满了一种资本式的傲慢,他们似乎执著地相信流量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可以创造一切的力量。可是我们要说,日益成熟起来的观众已学会了拒绝,学会了冷眼旁观以所谓明星为工具制造的流量泡沫。

今天,当我们面对当下文娱经济中的种种乱象,回望新中国成立之初评选出的这二十二位明星的成就,可以让我们思考到底什么是明星,什么是中国式的明星。

一个突出的标志是他们都有着十分过硬的作品。以赵丹为例,他在旧社会就主演了《十字街头》《马路天使》《乌鸦与麻雀》等艺术水平与社会意识俱佳的影片,新中国成立后,他又主演了《李时珍》《林则徐》等传记片,为探索民族电影艺术作出了突出贡献。赵丹的艺术修养不仅在于其对电影领域本身的深耕,也有赖于他在多种艺术形式中汲取营养,戏剧、书法、绘画都是他执著一生的挚爱。艺术工作不仅是他的职业,更凝聚了他对社会的责任感。支撑他创作的一个重要动力就是他对民族的感情,无论是早年参加左翼剧联,还是抗战时期的救亡演剧队等,都是这种情感的重要体现。即便在特殊时期,受到了错误的批判打击,也没有磨灭他的热情,拨乱反正伊始,赵丹就开始了自己传道授业的工作,给新一代文艺工作者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赵丹的一生可以说是一个中国式明星的一生,他用自己的艺术实践告诉我们:真正的明星是跨越时空的“沉淀”。他们的作品深深地根植于脚下的土地,他们为了生于斯长于斯的人民去创作,人民也愿意看到这些作品穿越时空,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

真正的明星不是因为铺天盖地的营销而闪耀,不会因为短暂的流行而闪耀,一切暂时的荣耀也必如流星一样,消失在夜空之中。群星是否是群星,终究是要人民来回答的,他们也必是因其作品而闪耀,因其人格而闪耀,因其历久弥新的魅力而闪耀。

(作者司若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作者王法严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