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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对“出圈”文艺作品的低水平跟风模仿

2023-11-25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谭颜宇

1 “出圈”文艺作品的“光晕”何在?

“出圈”文艺作品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文学、音乐、影视、美术。“出圈”作品往往与其创作者捆绑,二者互相确证、互相成就:作品因名人效应而“出圈”,人因“出圈”作品而闻名。

“出圈”作品,因跃出自身之“圈”而体现了一种跨媒体、跨领域的自主性和机敏力,它相当程度上符合大众的心理定向和期待视野、符合公众集体无意识情感中的某一面。作为普罗大众心声传达的介质,那些业已“出圈”的作品自身保持着强势的文艺吸引力和心灵感召力,再辅以革新媒介的推波助澜,因而易成为热点暨商业价值的潜在承载者。

“出圈”作品也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经典性。经典代表的是一种秩序的构建,在这种秩序内部的文艺作品,即具有瓦尔特·本雅明所谓的“光晕”。“出圈”作品因具有“光晕”而得到公众的入场券,其庞大的受众群体、宽广的辐射范围以及强势的传播惯性催化自身成为“流量光环”的天然携带者和受模仿对象。由此文艺市场上涌现了海量低水平跟风模仿的“文艺赝品”。

视听媒体形形色色且光怪陆离的信息让现代网民出现“信息膨胀焦虑症”和“信息紊乱综合症”。短视频让从前建立在礼仪基础上的凝神观照的接受方式变得困难,媒介普及给予网络以笑剧般的形式消解经典和亵渎神圣的机会。文艺固有的“光晕”被削弱,但这种传播惯性也是作品得以“出圈”的契机。

当一部作品被解析为热点,也就意味着知名度的提升、意味着流量的光临、意味着各项数据和指标的熵增。

低水平跟风模仿的底层逻辑

优质文艺作品中包含着许多天赋、技艺方面的独特性创造。那种倏忽而来的灵感,是建立在创作者个人“先行结构”的基础上、经过殚精竭虑的思索和下笔难工的焦虑,才能得到既属于私人又具有普世性的文艺成果。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纯净文艺的“行业黑话”与受众间树立起难以跨越的藩篱和围城,文艺需要“出圈”。

文艺作品从“形之于心”到“形之于手”,不仅仅是炫技、操作和表演,而是一种高度统合的心灵化创造。而模仿,只是在形式层面上做到了类似,是一种复制。对于无创新性的创作主体而言,模仿是“分羹”的最好方式。

模仿作为攫取利益的跳板,能让孤立的人和物在超稳定的伦理世界中迅速脱颖而出,实现资金和流量的原始积累,这就是人群对热点乐此不疲、趋之若鹜的原因所在。

跟风是一种集体性活动,涉及人群,而个人一旦进入人群,如果不定心定智,要么被同化成为“喇叭”,要么顺应成为“群氓”。

汉娜·阿伦特举证了一种“平庸之恶”——人群中的多数人的一种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服膺于盲目的人群意识形态而对个人价值判断权利放弃的一种恶行。低水平跟风模仿作品就是一种“平庸之恶”的侧写。这些赝品内蕴的深意不足,犹如“纸老虎”,它们的出现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和文艺尊严,对此,跟风者要负最直接的责任。

好的作品带给受众一定的审美愉悦,而我们应该警惕的是大面积的、全民性的抄袭式恶劣模仿。作品同质化问题越严重,越会降低此类作品的相关阈值,久而久之,创新成果的产出就会越发稀有,从而制造更多滥竽充数的文艺赝品。

当文艺事业的权重落后于文艺产业,文艺自身的活力和生命力必将萎缩。互联网增加了各相关方链接的程度,促成文艺产品编码和解码的高效运行的同时,也带来不可控的风险。文艺作品需要“出圈”,也要守持文艺性,抵制复制。

文艺作品的守持与“破圈”

一般而言,被模仿对象是处于话语权高位的。模仿是一种表征,它能通过可数的量去确定那不可数的质的珍贵性所在。模仿的方向本身就是一面旗帜,反映了大众的需求风向,受模仿对象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吸引着公众的眼球甚至潜在地指导着公众的现实选择。

应该明确的是,“出圈”并不总是意味着正确可取,有可能只是人群的猎奇心理作祟,有可能只是短期的惊异与震颤效果。

出圈作品也有分别,如“废话文学”“凡尔赛文学”“发疯文学”等。这些“潮流”只有短时期内的热度和活力,一旦语境过去,再去不厌其烦地说类似的话,将如同嚼蜡、毫无新意。

所以,避免对“出圈”作品的低水平跟风模仿,首先涉及“出圈”作品的评价问题。面对新的现实,应当采取新的举措。官方媒体要遴选出值得追捧的、有益于生命的文艺作品,将阐释权从民间部分收回,切勿让非“健康”文艺侵占了人文生命的高地。

再者,如果有意“出圈”,就不要固守从前定型的僵化模式,应守正出奇,细腻感受时代脉搏,敏锐觉察时代动向,创造一种及物的经典作品。

第一,守正。

经典有强大的感召力,那些在我们心中扎根的典型形象序列和片段,借助自身崇高的情感强度和细腻的情感密度而成为指引我们现实生活的向导和明灯。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持续发挥余热,或为我们提供行事策略,或带给我们心灵的平静与澄明。

模仿最大的弊病,在于粗制滥造的文艺品将削弱或混淆受众对现实的理解力和感知力。同时卷起一股侵占原创作品生存空间的风气,损害创新行为本身的生气。如果只是对文艺作品原本的临摹、只是原封不动地照搬或者换汤不换药的“凑数”,这些低水平复制的仿品,不仅不会得到社会评价系统的高分,而且最终必将湮灭于时代洪流。

所以,守持和维护文艺经典该有的品质,确立标准,限制低水平模仿行为的市场和低水准作品的流通,无论如何都是必要的。

第二,出奇。

对“出圈”作品低水平跟风模仿而得到的产物是一种“速食产品”。它的出现让我们窥探到审美日常化和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社会现状;让我们意识到更多公众切实有了温饱之外的更高层次的文艺需要。文艺不应该再是居于象牙塔的高层垄断品。

而文艺一方,其文艺场域出现一个又一个深度自我维护的“矩阵”,如凭借媒体营销之力的影视“矩阵”、仰赖作家之名的文学“矩阵”等,各内部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均得到提升,成为外行不可任意揣测的专属领域。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与时俱进的意识让“矩阵”产生内部焦虑痛感和外部传播渴望,产生“突围”的冲动。伴随着媒介革新和文艺转型,甚至可以认为“破圈”是文艺的基本诉求,由此我们知道,当下文艺与当下受众,是相互需要的关系。

“出奇”才能“制胜”。

首先,创作主体需要对文艺既有的模式“祛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根据需要,为“我”所用。

其次,需要培养各领域的创新意识,鼓励创新,不能产生一个热点,就紧盯不放,一哄而上地进行量产。

再次,需要将各行各业的专才汇聚一堂,不再局囿于单一的文艺样态,发挥文艺想象力和文艺转化力,破技术之圈,破市场之圈,实现跨文艺的交流。

文艺作品需要“出圈”,也需要“净圈”“破圈”,需要创造思想性和文艺性兼具的经典作品,借助多维的数字媒介激活文艺因子,争取更多的受众,探求一条条文艺通路,以增强中国文艺作品的国际传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