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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拟推荐单位的公示

2017-08-21 发表|来源:黄河新闻网|作者:佚名

按照《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宣办发〔2017〕30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审定,拟推荐以下单位参评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现予公示。公示如下:

一、在活跃农村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县级及以下文化馆、图书馆(含数字图书馆)、社区文化中心、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

1.长治市沁源县图书馆

2.运城市永济市文化馆

3.临汾市曲沃县图书馆

二、长期坚持在农村为农民演出并深受农村群众欢迎的县级及以下文艺院团(含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1.运城市盐湖区蒲剧团

2.吕梁市孝义市碗碗腔剧团

*3.忻州市梅琳北路梆子剧团

4.太原市尖草坪区文华晋剧有限公司

三、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及以下文化市场管理机构

1.朔州市山阴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

2.阳泉市郊区文化局

四、长期坚持为农民送电影的先进集体

1.长治市银光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2.阳泉市平定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3.运城市永济市数字电影院线管理站

五、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县及乡镇广播电视机构

1.忻州市五台县广播电视台

2.吕梁市临县广播电视台

六、长期坚持为农民服务、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基层图书发行先进单位(含农家书屋)

1.运城市盐湖区余林村农家书屋

2.阳泉市郊区李家庄乡汉河沟村农家书屋

带*的2个先进集体为直接进入表彰名单的保送单位。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8月21日—23日,凡对以上公示单位有意见者,请与下面电话及时联系0351—4045074。

特此公示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