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的通知
2018-09-08 发表|来源:中国艺术头条|作者: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艺术院团:
为加强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底举办“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用心用情用功书写伟大时代,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充分发挥优秀文艺作品的引领示范作用,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
(二)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各省(区、市)文化厅(局)
三、活动形式
(一)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直属艺术院团并选调全国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在北京演出,组织其中部分作品开展全国巡演。
(二)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组织本地区优秀作品以“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名义在本省(区、市)内进行展演。
四、相关安排
(一)参演内容
1. 部直属艺术院团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创作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重点展示列入《2018年全国舞台艺术现实题材创作作品计划》并高质量完成的作品。
2. 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直属艺术院团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组织创作的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
3. 部直属艺术院团拟参演剧目由各院团审核后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各地参演剧目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审核后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汇总形成展演总体方案。
(二)开幕安排
1. 展演开幕式将于2018年10月15日在北京举行,开幕式演出为文化和旅游部出品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歌曲音乐会”(暂名)。
2. 各地可选取本地典型剧目作为当地的开幕式演出剧目,自2018年10月15日开始陆续举行,可邀请省(区、市)分管文化工作的领导同志出席观看。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视情况委派现实题材工作联络员参加有关活动。
(三)创作座谈会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在展演期间组织召开本地区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座谈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认识此次展演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为参演单位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和必要的经费支持,指导参演单位全力完成好各项演出工作。
(二)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把作品政治导向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切实提高参演剧目质量,全力确保艺术水准。
(三)各地区各单位要制定宣传方案,明确主要宣传方式、在重点媒体推出的重点宣传项目等,认真宣传好本次展演活动。要在展演活动期间安排专人关注舆情和宣传效果,确保符合正确舆论导向,用好管好宣传平台,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和合作媒体资质,规范发布渠道,加强内容把关,落实应急预案。
(四)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演出安全工作,制定演出活动安全预案,督促各演出单位落实好人员、场所、交通等方面安全措施。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预防突发性事件,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无事故。
联系人:牛 帅
电 话:010-59881757
传 真:010-59881332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参演剧目申报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