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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入围作品和团队及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8-15 发表|来源:文旅部|作者:无

关于公布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入围作品和团队及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第十九届群星奖评奖工作安排,文化和旅游部于2022年7月组织了第十九届群星奖复赛,经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严格评审,报请群星奖评奖委员会审定并向社会公示,确定《火》等145个作品和32个群众合唱团队入围决赛。决赛将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浙江、宁夏、天津、河北、北京五地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群星奖决赛和群众文化活动安排

(一)群众合唱

时间:2022年8月21日至24日(8月21日报到,24日离会)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大剧院

安排:在首场决赛前,安排简短开幕仪式

1.第一场决赛:8月22日晚上

  第二场决赛:8月23日晚上

2.惠民演出:8月23日至24日

(二)广场舞

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7日 (8月24日报到,27日离会)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览山剧场

安排:在决赛前,举办开幕式及特色演出

1.第一场决赛:8月25日晚上

  第二场决赛:8月26日晚上

2.惠民演出:8月26日

(三)戏剧、曲艺

时间:2022年8月28日至9月4日(8月28日报到,9月4日离会)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新区文化中心演艺中心

安排:在首场决赛前,安排简短开幕仪式

1.戏剧类第一场决赛:8月30日晚上

  戏剧类第二场决赛:8月31日下午

  戏剧类第三场决赛:8月31日晚上

2.曲艺类第一场决赛:9月1日晚上

  曲艺类第二场决赛:9月2日下午

  曲艺类第三场决赛:9月2日晚上

3.戏剧类惠民演出:9月1日

4.曲艺类惠民演出:9月3日

(四)音乐、舞蹈

时间:2022年9月3日至7日(9月3日报到,7日离会)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市人民会堂

安排:在首场决赛前,安排简短开幕仪式

1.音乐类第一场决赛:9月4日下午

  音乐类第二场决赛:9月4日晚上

2.舞蹈类第一场决赛:9月5日晚上

  舞蹈类第二场决赛:9月6日下午

3.音乐类惠民演出:9月5日

4.舞蹈类惠民演出:9月7日

(五)颁奖晚会及获奖作品展演

2022年9月14日,在北京市国家大剧院举办颁奖晚会及获奖作品展演,公布第十九届群星奖获奖作品名单。参加人员和参演作品另行通知。

(六)领队会和专家点评会

每个门类第一场决赛前召开领队会,由工作人员向领队介绍评审日程和工作纪律,各参赛作品领队参加(每个作品1人)。

每个门类最后一场决赛后召开专家点评会,由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点评,各省(区、市)文化馆(群艺馆)负责人及各参赛作品领队、主演人员参加(每个作品不超过4人)。

二、群星奖决赛参加人员

(一)参赛人员: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入围作品的表演人员及领队(每个作品1人)。

(二)观摩嘉宾: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等34家报送单位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省级文化馆(群艺馆)负责人作为观摩嘉宾自愿参加(每个报送单位不超过3人)。

参赛人员和观摩嘉宾往返旅费自理,在举办地期间费用由各举办地负担。为减轻决赛举办地接待压力,降低活动疫情防控风险,原则上不在本通知规定范围内的其他人员非必要不参加现场活动,如必须参加,请提前与举办地联系,人员费用自理。

三、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各报送单位、演出单位及参赛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评奖纪律,维护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不准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群星奖评委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评奖过程中如出现违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比赛期间,各报送单位、演出单位要认真做好团队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群星奖决赛及有关活动安排,参赛作品演职人员按要求报到、走台、参赛,参加惠民演出;观摩嘉宾按要求观摩决赛;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评奖要求:音乐门类严禁假奏、假唱,可使用LED大屏幕,但视频制作应简朴,不得铺张浪费,其中群众合唱不得使用伴奏带,不得使用LED大屏幕和自制背景幕。舞蹈门类(包括广场舞)可使用表演必需的道具,不得使用LED大屏幕和自制背景幕。戏剧、曲艺门类作品可使用LED大屏幕,但原则上只作为固定背景。

(三)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医疗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联防联控”“人物同防、闭环管理”“一馆一策、一场一案”原则,承办地要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报送单位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所属参加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人员组织单位负责推进疫苗接种,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应查尽查、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当承办地出现疫情或三分之一参赛团队无法参加等情况出现时,启动应急预案,推动活动线上或延期开展。

(四)参赛作品和团队要求:各报送单位要严格按照《群星奖评奖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九届群星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九届群星奖广场舞、群众合唱评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入围决赛作品和团队再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对参赛人员背景进行自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作品,群星奖评奖委员会将视具体情况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参加决赛的表演人员应以各报送单位核实名单为准,原则上不予更换。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更换,由报送单位核实情况,对更新人员身份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后,通过正式函件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报送单位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做好决赛的各项准备工作。涉及比赛设备,演出场地,参加人员报名、接待,疫情防控等具体事宜由各决赛举办地另行通知。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张楠 、卢秀丽

电话:010-59881722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