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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31 发表|来源:省文旅厅|作者:无

晋文旅办发〔2023〕51号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 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山西省内并从事该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连续10年以上;

(三)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四)已被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推荐申报范围

推荐申报相关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稳慎认定、优中选优、循序渐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部分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

(一)推荐申报范围重点

1.列入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

2.前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无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下述稳慎推荐的除外)。

3.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

4.现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80岁的。

5.山西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代表性传承人数量少,影响到项目传承和发展的。

6.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在我省有良好传承实践且作用突出的。

上述范围内每一项目原则上只推荐一名代表性传承人。(第五条情况除外)

(二)原则不推荐的情况

1.民俗、民间文学等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确需推荐的,应在相关项目的保护传承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2.因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等原因,履行传承义务十分有限的。

3.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

4.项目技艺、制作方法普知,不存在独特性或不被同行认可的。

5.封闭保守,不积极开展社会传承的,不开放式培养后继人才的。

6.三年内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执业行为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函

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省级直属单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本市或本单位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函,附推荐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

1.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意见(见附件2)。

2.申报片。(见附件3)。

四、推荐申报程序

(一)传承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传承人可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直单位的代表性传承人直接向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直属单位的代表性传承人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组织专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三)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评审及推荐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省级直属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审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二)履行告知义务,加强指导帮扶。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彻推荐申报工作始终,坚持为民服务、节俭办事原则,在材料填报、申 报片制作等方面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指导和服务,对存在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予以支持帮助,保障推荐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审核把关,保证材料质量。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坚持标准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等工作,认真填报推荐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四)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送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坞

城南路50号)。

报送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报送窗口:二楼29号窗口

业务咨询:0351-7325185

窗口咨询:0351-7731396(仅限报送期间)

电子邮箱:sxfeiyichu0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申报第六批省级非物质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2.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3.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pdf